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墨江位于云南省南部、思茅市东部,地处北纬22°51′-23°59′、东经101°08′-102°04′之间,全县国土总面积5312平方公里,其中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9.98%。北回归线穿城而过,被誉为”北回归城”,距离省会昆明273公里、思茅市176公里。1950年5月4日正式成立墨江县人民政府,1979年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,是全国唯一的哈尼族自治县。墨江县辖2镇13乡、4个社区164个村民委员会。总人口36万,境内有哈尼、汉、彝、拉祜、布朗等25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3%,其中哈尼族人口21.24万,占总人口的59%,被誉为”哈尼之乡”。墨江位于哀牢山中段主脉以西的土石山区。地势自北向南倾斜,山势陡峭,重岩迭嶂。主要河流有把边江、泗南江、阿墨江、他郎河、布竜河、坝干河、那卡河、杩木河,简称”三江五河”,均属红河水系。县城环境优美,气候宜人,夏无酷暑、冬无严寒,素有”春城中的春城”之称,上万只飞燕长年驻足于县城,与人和谐相处,为县城增添了一道独特的景观,被誉为”万燕之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