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墨江位于云南省南部、思茅市东部,地处北纬22°51′-23°59′、东经101°08′-102°04′之间,全县国土总面积5312平方公里,其中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9.98%。北回归线穿城而过,被誉为”北回归城”,距离省会昆明273公里、思茅市176公里。1950年5月4日正式成立墨江县人民政府,1979年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,是全国唯一的哈尼族自治县。墨江县辖2镇13乡、4个社区164个村民委员会。总人口36万,境内有哈尼、汉、彝、拉祜、布朗等25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3%,其中哈尼族人口21.24万,占总人口的59%,被誉为”哈尼之乡”。墨江位于哀牢山中段主脉以西的土石山区。地势自北向南倾斜,山势陡峭,重岩迭嶂。主要河流有把边江、泗南江、阿墨江、他郎河、布竜河、坝干河、那卡河、杩木河,简称”三江五河”,均属红河水系。县城环境优美,气候宜人,夏无酷暑、冬无严寒,素有”春城中的春城”之称,上万只飞燕长年驻足于县城,与人和谐相处,为县城增添了一道独特的景观,被誉为”万燕之城”。